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度有员工1000人(其中医务人员10人,在建工程人员5人)。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7992,实现利润总额8,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16,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1100,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2.5,按照税法规定,当地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00元,该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也未上交;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2,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80,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1.08; (3)收入总额8000万含国债利息收入7,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38;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1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9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本题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全部了财务费用;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45,业务宣传费60,全都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47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50,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50,已提取了折旧20%,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50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 (7)12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也未转销; (8)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市场销售价格23,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意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91与成本价合计23.91(营业外支出)账户; (9)“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上半年缴纳的税款滞纳金3,银行借款超期罚息6,给购货方的回扣12,意外事故损失8,非广告性赞助10,全都如实作了扣除。(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4%)。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部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工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招待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 (9)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审计后该企业200年度应补偿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