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0年9月,沪东某造船厂(甲方)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沪东厂),与作为承接方的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上海建设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丙方,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600吨×170米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合同书。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及参数、现场地形资料、当地气象资料。乙方负责吊装、安全、技术、质量等工作;配备和安装起重吊装所需的设备、工具(液压提升设备除外);指挥、操作、实施起重机吊装全过程中的起重、装配、焊接等工作。丙方负责液压提升设备的配备、布置;操作、实施液压提升工作(注:液压同步提升技术是丙方的专利)。负责与甲方协调,为乙方、丙方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等。 2001年4月,负责吊装的电建公司通过一个叫的包工头与上海大力神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公司)以的承包方式签订劳务合同。该合同虽然以大力神公司名义签约,但实际上此项业务由(非该公司雇员,也不具有法人资格)承包,招用了25名现场操作工人参加吊装工程。 2001年4月19日,电建公司及大力神公司施工人员进入沪东厂开始进行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工程,至6月16日完成了刚性腿整体吊装竖立工作。 2001年7月12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主梁预提升,通过60%~100%负荷分步加载测试后,确认主梁质量良好,塔架应力小于允许应力。 2001年7月13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主梁提升离开地面,然后分阶段逐步提升,至7月16日19时,主梁被提升至47.6米高度。因此时主梁上小车与刚性腿内侧缆风绳相碰,阻碍了提升。电建公司施工现场指挥考虑天色已晚,决定停止作业,并给起重班长留下书面工作安排,明确17日早上放松刚性腿内侧缆风绳,为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点正式提升主梁做好准备。 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一侧)和侧(靠近黄浦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毫米)。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通过十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弛状态。约7时55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 600吨×170米龙门起重机结构主要由主梁、刚性腿。柔性腿和行走机构等组成。该机的主要尺寸为轨距170米,主梁底面至轨面的高度为77米,主梁高度为10.5米。主梁总长度为186米,含上、下小车后重约3050吨。 正在建造的600吨×170米龙门起重机结构主梁分别利用由龙门起重机自身行走机构、刚性腿、主梁17号分段的总成(高87米,重900多吨,迎风面积1300平方米,由4根缆风绳固定。以下简称刚性腿)与自制塔架作为两个液压提升装置的承重支架,并采用同济大学的计算机控制液压千斤顶同步提升的工艺技术进行整体提升安装。 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死亡人员中,电建公司4人,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人(其中有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在职博士1人),沪东厂 23人。 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问题】 1. 请对这起事故的性质和类型给予确定。 2.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和重要原因是什么? 3.请你对这起事故提出处理建议。 4.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