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食品厂主要加工制作各种肉类食品,产品全部内销。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 200人,其中生产车间170人,管理部门职员30人。200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主要计税资料如下,要求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福利部门房屋原值200000元,设备价值100000元。 (8) 经核查,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租赁费为经营性租赁; ②销售回扣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中列支85000元,白条入账; ③筹建期进口生产设备发生的贷款利息52000元开办费,2002年1月起开始摊销; ④非常损失获得保险公司赔款25000元; ⑤本年7月份出售生产用机器设备原值200000元,到年末仍折旧; ⑥本年其他业务利润中含有技术转让收益260000元; ⑦投资收益180000元为股息收入,所投资股份制企业适用税率15%;20000元为联营商店分回利润,税率为27%; ⑧定计税工资人均月标准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