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委要求,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实际需要,对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进行修订,明确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体制,并专门对备案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责任做出明确要求。新规定在指导思想上有重大变革,对我国出口食品企业和检验检疫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统计,宁波地区现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46家,且主要集中在罐头、水产、盐渍菜等要求相对较严的类别。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的重要变化,请你对宁波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