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是一家提供网络商品拍卖的电子商务公司。在该网站“好美化妆品”卖家发现,其出售的某化妆品比她在商店里购买的同一品牌的商品便宜四成。在仔细核对了网上商品介及相关图片后,按既定购物流程购买了该化妆品。随后,发现网上购得的化妆品属于假货。在与卖家协商退货不无法获知卖家详细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判决该网站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的诉求。因为,“好美化妆品”是根据该网站的服务协议开设的网店,该网站仅提供买卖双方的交易平台,并在网页上提示,并不保证卖家所卖商品的真伪。在寻找卖家时,该网站也尽其所能地提供了卖家注册时的联系方式。根据案例分析回答以下问题: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网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