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实现净利润100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法定公益金。该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有关事项如下: (1)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一套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年限改为5年。该套设备系1996年12月28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原价为8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采用直线法折旧。按税法规定,该套设备的使用年限为8年,并按直线法折旧。 (2)1999年底发现如下差错: ①1999年2月份购入一批管理用低值易耗品,价款6000元,误记为固定资产,至年底已提折旧600元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对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的方法,至年底该批低值易耗品已被管理部门领用50%。 ②1998年1月3日购入的一项专利权,价款15000元,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期均为15年,但1999年未予摊销。 ③1998年11月3日销售的一批产品,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已经确认收入300000元,但销售成本250000元尚未结转,在计算 199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未扣除该项销售成本。 要求: (1)计算1999年该套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的折旧额,以及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1999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的影响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编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作分录对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涉及应交税金的,应写出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