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2004 年 6 月分别出资 2 、 4 和 6 成立合伙企业经营城乡日用品批发。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 2005 年 6 月,三人共分享 3 利润。随后,三人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提出要退出合伙企业,于是抽走了自己 4 的投资。和遂对帐目进行清查,发现退伙前合伙企业已经负有外债 2 。于是和不久后就解散了合伙企业,二人分别分得 4000 元和 1 的商品,对退伙时剩余的 3 债务没有作出处理。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得知合伙解散的消息后找到,要求其承担债务 2 . 4 。称其已经退出合伙,对债务不承担责任。又去找,称其出资只占 1 / 6 的比例,因此只愿承担 4000 元的债务。又去找,认为尽管其出资多,但并没有分得很多的利润,因此应当三个合伙人一起承担。根据以上内容回答 , 关于、的辩解说法正确的是:( )? A .的说法正确 B .的说法正确 C .的说法正确 D .三个人的说法都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