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现有X、Y、Z三个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X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所提供的原材料的含税价格分别为70.20元/千克、61.80元/千克和58元/千克,每件A产品耗用1.5千克原材料。每件A产品的含税售价为117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甲企业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