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四川一家农研所从外地引进南美亚马孙河的福寿螺,在泸州人工试养成功。次年,养殖加工公司从那家农研所购得福寿螺种,在公司院内以植物嫩叶试养成功,而且得到数量极大的螺种。1991年9月,“”租用了正华村、宪家村的7公顷稻田,将试养成功的福寿螺种投放在这些进行人工试养,放幼螺30万~45万个/公顷。当时,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种以植物为食物又繁殖力极强的螺蛳可能会危害周边稻田产量。“”的说法是:福寿螺是热带生物,在重庆这样的高纬度地方过不了冬,根本不可能泛滥成灾。由于螺蛳出口受阻,1992年“”放弃养殖,将养螺的水田还给农民种水稻。虽然归还之前,“”组织人力将田里的大螺蛳捡干净了,但小螺蛳并未捡干净,同时,冬季过后福寿螺并未被冻死。1993年,山洪冲进“”租赁的水田,将许多螺蛳冲走,有的被冲进下面的稻田,有的冲进了。农民种下稻秧后,秧叶大部分被蚕食干净,造成这10多公顷田当年几乎颗粒无收。到1996年,福寿螺已经蔓延扩散到当时保安乡的12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现在,由于受到福寿螺侵害,这些稻田年年减产10%~20%。现在,这个县的农民在承包水田时,每年春播前后农民都要到田里捡两次螺蛳。每次花半天时间,一亩田能捡一背篓福寿螺。目前农民们对这种害虫恨之入骨,螺蛳捡上来后先是用脚挨个踩碎,由于太多,踩也踩不完,就干脆挖坑将它们活埋。后来挖坑挖累了,大家就把它们倒在干处让太阳晒死。从此事件中,我们应该汲取什么样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