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1832 ~ 1884 年,英国议会先后通过三次选举改革法案 ( ) 。 1832 年给予人口增多的郡和新兴工业城市以更多议席,降低选民的财产和身份要求 1867 年增加大城市和大郡的席位,在城市中凡拥有单独住宅的户主和每年缴纳房租 10 镑以上的房客 ...... 在各郡,每年缴纳地租 12 镑以上的租佃者和每年收入 5 镑以上的土地所有者都有选举权 1884 年统一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选举资格,依靠父母生活没有单独成家立业的男子,以及家庭佣人和妇女不具有选举权 1 显示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2 反映了工人阶级斗争的影响 3 工业革命引发的社会变迁 4 标志着英国民主政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