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B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13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 000 000元,票面利率为4%。上年债券利息于下年初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6 000 000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0 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0 000元。2014年1月8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0 000元,2015年初,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0 000元,甲公司编制(1)2014年1月1日,购入B公司债券时;(2)2014年1月8日,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时;(3)2014年12月31日,确认B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000 000元时; (4)2015年初,收到持有B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 的会计分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