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我某进出口公司以 CIF 术语( CIF 术语下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与国外 A 公司签订销售某货物的合同。合同规定卖方投保 ICC ( B )和战争险。但是履行合同时,由于 A 国和 B 国处于战争状况,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向运往 A 国的货物提供战争险,卖方最终只投保了 ICC(B) 。货物在靠近 A 国水域时因为遭遇 B 国袭击而全部灭失。买方以卖方没有投保战争险为由要求卖方承担损失。但卖方称: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失买方承担,而且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卖方只需投保最低险别,没有投保战争险的义务。试问卖方的说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