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未履行判决。调查发现,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前妻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对于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A.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B.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C.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D.应当告知直接另案起诉 99.如乙法院裁定支持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林海是原告,是被告,是第三人 B.是共同原告,是被告 C.林海是原告,和是共同被告 D.林海是原告,是被告,视其态度而定 100.乙法院裁定支持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C.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