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常年审计客户,2018年甲公司继续聘请ABC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2017年财务报表,在审计的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2011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审计项目组成员B的父亲与甲公司董事长C于2017年初共同投资了一家餐饮企业,二人各持股50%。 (3)甲公司总经理D于2016年12月离开ABC会计师事务所加入甲公司,离开前曾作为审计合伙人负责甲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4)审计项目组成员E今年结婚欲购买一套婚房,甲公司得知该情况,以内部员工价销售给E一套房产,市场价值为260万。 (5)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洽谈,除提供报表审计服务之外,另为其提供评估服务,报酬另付,以帮助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该评估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 (6)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母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妻子在乙公司担任副经理。 要求:针对上述( 1 )至( 6 )项,逐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