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 1 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 根本没用! ”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选自《合欢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