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项目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5km。但是开工后发现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以下几种原因造成的停工: ①7月20日至7月26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出现故障; ②7月24日至8月9日监理工程师未提供后续图纸; ③8月7日至8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该地区8月11日到8月 14日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增加,承包人经过计算后,提出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4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的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2)若承包人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进行索赔时,要求施工机械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3)由于上述几种原因导致的停工,承包人在8月25日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天(此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业主批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 000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作为监理工程师的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