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广告费支出500万元。 (3)支付司法机关罚金2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4)直接希望小学捐款100万元,准备金50万元,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5)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0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企业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税所得额的收入是多少? 2.甲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准予扣除数额分别是多少? 3.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所得额是多少? 4.甲企业2018年度所得税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