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特大桥,其中0号桥台的桩基础为4根水中钻灌注桩,依次为0号—1、0号—2、0号—3、0号—4,设计为摩擦桩,地面标高为 100m,设计桩尖标高为 80m。0号—1桩钻至标高 85m时,已进入微风化岩层,而后0号—2桩钻 80m时,仍为强风化岩层。 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价为:陆上摩擦桩1100元/m,陆上嵌岩桩为1900元/m,水上摩擦桩1800元/m,水上嵌岩桩2700元/m。 问题 对0号台1、2号桩的终,应作如何处理? 在等待处理方案时,停工2d,施工方提出停工补偿,处理? 对该桥台的桩基计量? 工程量清单中仅有桩的每综合价,现施工方提出水上施工平台应另行计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