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被害人的危害行为,例如通奸、吸食毒品、性交易、赌博、自杀等行为。刑法学理论界将该类行为概括为“无犯罪人犯罪”的行为。该类行为的主要特点有两点:一、行为本身具有反社会性,即与社会传统观念格格不入;二、行为中的当事人没有受害意识,如果是双方行为的话,实施行为的一方也没有加害意识,即双方不存在强制或胁迫性,完全是自愿的。对于该类行为是否应该规定为犯罪,用刑罚的手段进行调整,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主要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 答题要求 1.可以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刑法与道德的关系、刑法的谦抑性等角度着手。 2.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述充分。 3.要求600宇以上,不超过1 200字。 请运用法学、社会学知识,结合具体的无被害人的危害行为,如上述的赌博、吸食毒品、性交易等行为,任选一角度对该行为是否应犯罪化发表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