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当年1月发生以下进出口经营业务: (1)把一批材料运往境外加工,材料120,海关核定境外加工费10,境外材料费12,运抵境内口岸前的运输费2,保险费0.8。规定的关税税率25%。 (2)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108,运至出境口岸的运费20,保险费3,外方支付包装材料费5。出,发现25件有严重质量缺陷,出口方同意补换,并另行发货,离岸价8,运至出境口岸运费0.6,保险费0.2;但25件未退还。规定的关税税率15%。 (3)进口设备一套,境外成交价300万美元,汇率为USD1=CNY8.5,支付境外经纪人佣金22万美元,运至入境口岸运费35万美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支付包装材料费0.8万美元,该设备进口在开具关税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25日才缴纳税款。规定的关税税率为20%。 该公司计算应缴纳的关税以及滞纳金如下: (1)该货物进口关税=(10+2+0.8)×25%=3.2() (2)该货物出口关税=(108+20+3+5)×15%=20.4() (3)关税完税价格=(300+35+0.8)×8.5×(1+3‰)=2862.86() 关税=2862.86×20%=572.57() 分析要求:该外贸公司计算的关税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