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国政府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政府与A公司签订了特许权协议,允许A公司在甲国从事石油开发,授权期限是10年。该协议还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将提交ICSID解决。 A公司根据甲国法律在甲国设立了独资公司。该独资公司在成立5年后,甲国政府取消了给予A公司及其独资公司的石油开发特许权。 A公司在与甲国政府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对甲国政府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1CSID)提起了仲裁请求。对于上述纠纷,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ICSlD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