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家发生火灾,被烧死。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勘查了现场,由于保护不好,现场早已被破坏。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杀人放火案件,而且作案人员很可能就是本村人。为了寻求破案线索,公安人员询问村里的许多农民。 其中有的说:很有可能是作案人。理由有两点:一是他平素与死者关系不好;二是案发后,村里人到现场周围看热闹时,也在人群里,他的右手手指间还有没洗净的血迹。公安机关找到讯问,一向为人老实的农民,见到这些戴大沿帽的警察,心慌口吃,谈吐结结巴巴。公安机关就到他家进行搜查,发现他家被褥上有一条血迹,经化验,血型为O型,与被害人血型一致。 公安机关虽然也获得了别的一些证据线索,但因为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总认为杀人放火者一定是。把抓进了看守所,对施以拳脚,违心承认了杀害的“犯罪事实”。就在检察机关要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公安机关接到村民的举报,说杀害的是本村,理由是:一是与死者之妻多年关系暧昧;二是近日的左手四指突然整齐地断掉,像是被刀砍断,而当别人问他时,他总是躲躲闪闪,情形可疑。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如实供述了与共同杀害并放火的犯罪事实。 分析本案中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