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某年6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以银行本票支付广告费3500元。 (2) 将一张面值100000元、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收到贴现金额97000元。 (3) 从甘肃某企业收到一张面值585000元、3个月期、票面利率6%的商业承兑汇票,用以代替应收账款。 (4) 上月赊购商品形成应付账款40000元,付款条件是“2/10,n/30”。本月在折扣期内付款。 (5) 委托银行开出银行汇票一张,金额80000元,准备用于支付购货款。 (6) 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价款800000元,增值税额136000元。上月已预收货款500000元,余款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500000元。 (7) 一张为期4个月、面值60000元的不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如数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8) 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价款50000元、 增值税额8500元; 付款条件是“2/10,n/30”。该批商品成本为30000元。 (9) 上项销售商品货款在折扣期第8天收到。 (10) 提取坏账准备5000元。 (11) 应收H客户的账款6000元,因对方企业已经倒闭,无法收回。经有关部门批准,注销应收账款。 (12) 开出转账支票,交纳上月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4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业务为A公司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