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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 17 %,退税率为 13 %。 2016 年 12 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200 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4 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 3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收款 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 “ 免、抵、退 ” 税额。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