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H市开始淡化官员政绩考核中的GDP指标考核。当年,GDP考核指标从占整个考核指标的10%调减 至8%,2002年减至4%,2003年只占2%。2003年12月16日,H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取消了GDP直接指标的考核,调整后的考核指标如下: 一、财政总收入;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四、招商引资;五、外贸和外经工 作;六、工业经济;七、农业经济;八、第三产业;九、科技教育;十、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民主政治建设;十四、精神文明建设;十五、党的建设;十六、社会稳定。 2004年3月23日,新华社以“干部政绩考核‘遭遇’变革”为题报道了H市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取消了GDP指标一事。当年3月28日,央视《新闻联播》以“考核不重‘GDP’干部转变政绩观”为题再次报道了此事。新考核标准提高了对财政总收入、群众生活质量、环境保护和政府办事效率等内容的考核比重,取代了过去以GDP为中心的考核,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有分析人士认为,此迹象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开始对现行政绩考核制度进行反思。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要评判政府和个体行政人员行为的道德价值,需要通过比较决策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