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除外
B.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而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C.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D.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经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能超过30日
E.
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