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机构撤销、变更等原因需要退出农信银系统的农合机构,应提交申请及《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间接参与者机构信息变更申报表》报省联社核准后,由省联社向农信银中心申请撤销该机构行号
B.
对不遵守有关管理、操作规定,内控不严、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参与者,省联社劝其退出
C.
对严重违反结算纪律,影响汇路畅通的参与者,省联社强制其退出
D.
对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故意压票,任意退票,拖延、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的农合机构,省联社强制其退出
E.
对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头寸不足,造成清算不及时的农合机构,省联社强制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