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乙公司为某大型未上市的民营企业。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股本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和1500万元。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甲公司于20×8年9月30日通过公司原股东定向增发1200万股本企业普通股取得乙公司全部的1500万股普通股。甲公司每股普通股在20 X 8年9月30日的公允价值为100元,乙公司每股普通股当日的公允价值为80元。甲公司、乙公司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为1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下列关于此项合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