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 A 项为 2500m 3 , B 项为 35 00m 3 ,经协商合同价 A 项为 200 元 / m 3 , B 项为 170 元 / m 3 合同还规定: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 20% 的预付款;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 5% 的比例扣留保留金;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 10% 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 0.9 ;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照 1.2 计算;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 30 万元;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 50%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问题: 1 、预付款 2 、从第一个月起每月工程量价款、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各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