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该公司生产经营A产品,A产品的单位售价为500元(不含税),单位成本为350元。2009年3月份该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有: (1)某商场销售A产品60台,价税款收妥存入银行。 (2)按合同规定销售给外地某单位A产品80台,产品已发出,价税款尚未收到。 (3)以银行存款支付A产品广告费5 000元。 (4)支付当月短期借款利息费用2 000元。 (5)支付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5 800元。 (6)以银行存款支付公益性捐赠款1 500元。 (7)当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为1 675元,所得税当即以银行存款缴纳。 不考虑其他因素。 (1)、下列会计分录中,属于该公司当月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编制的会计分录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