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2011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彩色电视机的生产和销售,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该公司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对以下交易或事项及其处理提出了异议。(1)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存货中包含专为生产C3手机而持有的配件10000套,每套成本为1600元。预计将每套配件组装C3手机还需发生加工成本160元。C3手机是甲公司新开发的一款手机,于2012年8月推向市场,最初定价为每部2300元。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由于甲公司的竞争对手推出与C3手机性能类似的其他新款手机,致使甲公司C3手机的市场价格下降,甲公司所持有的C3手机配件的市场价格亦随之下降。至2012年12月31日,03手机的市场价格下降为每部1900元,C3手机配件的市场价格下降为每套1500元。每部C3手机预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其单位售价的10%。甲公司财务部认为,2012年12月31日C3手机配件每套的成本高于其市场价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为此,以该配件在2012年12月31日每套1500元的市场价格为计算基础,对C3手机配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 (2)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产品中还包括400台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和200台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是根据甲公司2012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生产的,合同价格为每台1.8万元;甲公司生产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单位成本为1.5万元。销售每台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为0.1万元。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是甲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组织生产的,没有签订销售合同,单位成本为1.5万元,市场价格预计为每台1.4万元,销售每台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为0.1万元。甲公司认为,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合同价格不能代表其市场价格,应当采用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算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此,甲公司对M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确认了80万元的跌价损失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确认了40万元的跌价损失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此前,甲公司未对M型号和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1)分析、判断事项(1)中,甲公司财务部对C3手机配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2)分析、判断事项(2)中,甲公司对M型号液品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3)分析、判断事项(2)中,甲公司对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4)分析、计算事项(2)中M型号和N型号液晶彩色电视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列示的正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