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采取主体工程总承包形式发包,合同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某章节中包括如下内容: (1)对玻璃幕墙工程采取指定分包形式,暂定造价为150万元;总承包人对该分包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4.5万元。 (2)对室外配套土建工程采取指定分包形式,暂定造价为50万元;总承包人对该分包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1万元。 (3)总承包人对设计与供应电梯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0.3万元。 (4)总承包人对安装电梯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0.4万元。 (5)总承包人对设计与供应机电系统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0.2万元。 (6)总承包人对安装机电系统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0.4万元。 (7)总承包人对市政配套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及施工的配合费用为0.3万元。 (8)预留150万元作为不可预见费。 (9)总承包人察看现场的费用为0.8万元。 (10)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分别为7万元和0.5万元。 (11)根据招标人安全施工的要求,总承包人安全施工增加费1万元。 【问题】 1.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哪几部分费用构成? 2.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计算上述清单项目中的指定分包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 3.什么是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用通用格式列出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4.若该工程项目招标人要求增加一项额外的装饰工程,经估算:需抹灰工约30工日,计600元;油漆工约10工日,计280元。则这一部分应如何计价?并列出相应的计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