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根据《南京条约》,清朝政府开放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虎门条约》允许英商及其家属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1845年11月29日,英国第一任领事故意曲解《虎门条约》,以“分居,避免纠纷”为诱饵,迫使上海道台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划定洋泾浜(1916年填没成为爱多亚路,即今延安东路)到李家庄(今北京东路)的一片荒滩——外滩,准租与英国商人,为建筑房舍及居住之用。这份土地章程被视为上海租界存在和运作的依据法理。上海开埠的第一年,除了商人和领事以外,属于的英国传教士也迅速进入上海 ——摘编自、主编《中国近代史(1840——1949)》 材料二:由于资本主义列强在租界强行拥有了自己的行政、立法、司法自主权,致使上海成为(中国管辖地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三界”分治的城市。其次,由于上海在五个通商口岸中最早设立租界,且充分利用了特殊的交通枢纽的条件,因此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一跃为全国商业中心。商业的发展推动了上海城市的近代化。租界的市政管理和建设、教育和工商业管理等制度,对上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工人阶级不断的成长,上海的产业工人最为集中,他们是革命的主力军;上海交通便捷,“之国”的租界不受中国政府管辖,便于革命者进行活动;另外,上海文化事业发达,聚集了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革命者利用这些有利条件进行各种活动,上海遂成为中国革命的重要基地。 ——摘编自《上海的租界》 材料三 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租界对中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