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运输公司承运了一批活物海鲜,并由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运输期限为4天,运费为7000元,由托运方人员押运。起运时,由于家中突遇特殊情况不能随车,在未征求承运方主管意见的前提下,找到承运该批活物的承运方司机,私自出价300元,请求在途中代为照料海鲜,应允。货运途中遇寒流,不懂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对活物的特殊处理,造成其中一部分海鲜死亡,由此损失海鲜本身价值4000元。路途中因雨造成路阻,在得知道路近期无修复可能,而当时又无通信设备,不能及时请示公司主管的前提下,决定改道行驶,因此增加运费1500元。由于绕道,目的地时已经延误两天,而海鲜的延滞造成托运方间接经济损失为8000元。另外,由于活物的性质要求,装车前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所花费用为400元;卸货后又对车辆进行清洗,花费200元。由此,在费用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执。 你认为1.海鲜本身损失费用应该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2.增加的运费应该由谁承担? 3.延滞损失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4.清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