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均属于企业主营业务,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 2019 年该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 1 ) 4 月 21 日,公司销售一批 E 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 600 ,增值税税额为 78 ,款项尚未收到;该批产品成本为 350 ,甲公司已将商品发出,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该笔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 2 ) 7 月 6 日,甲公司承担一项安装服务,安装期 9 个月,安装服务符合在某一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条件,履约进度按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总收入为 40 ,当年实际发生成本 12 ,预计还将发生成本 18 。 ( 3 ) 9 月 1 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部分 F 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 400 件、车间管理人员 100 件、销售机构人员 50 件,该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 0.6 ,实际成本为 0.4 。 ( 4 ) 12 月 4 日,甲公司公司销售 G 产品,销售价格总额为 100 ,产品的实际成本总额为 65 ,因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丙公司 10% 的商业折扣,丙公司 12 月 15 日付款,该笔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