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汽车配件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3年3月28日销售一批汽车配件给乙汽车修理厂,货物于当日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因户名开具错误,拒收该发票,并于2013年4月7日将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甲公司,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开票人员当即将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开票人员当即将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2)该项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期限为多久? (3)该项业务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应填写哪些信息?报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