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托运人)委托乙公司(承运人)运输精密仪器一台,并签订了书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收货人为丙公司;为确保运送安全,承运人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0千米/小时,运行线路为A---B;验货期限为5.25前。5.20,乙公司将所运及其交付收货人丙。在约定的验货期限内,收货人丙未向承运人乙公司提出异议。6.10,收货人丙向承运人乙公司提出机器出现故障,并提出索赔。经权威部门鉴定,机器出现故障是因为运输途中运行速度超过50千米/小时所致。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承运人是否应当货人丙赔偿损失?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