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已于2017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2017年9月30日,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2040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的专门借款在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发生的利息40万元。该办公楼竣工决算的建造成本为20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假定税法计提折旧的方法、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制度一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的处理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