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列示,当月应付工资总额为 680 000 ,扣除企业已为职工代垫的医药费 2 000 元和受房管部门委托的职工房租 26 000 元,实发工资总额为 652 000 元。上述工资总额中,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列示产品生产人员工资为 560 000 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 50 000 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 60 000 元。 要求: ( 1 )编制向银行提取现金的会计分录。 ( 2 )编制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 3 )编制代垫款项的会计分录。 ( 4 )编制将有关工资费用结转至生产成本的会计分录。 ( 5 )编制将有关工资费用结转至制造费用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