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社在某市日报上刊登广告,打出“国内精品线路游” 并规划了若干条旅游线路,其中包括南宁、越南下龙、河内、海 防,北海双飞8日游,定为每周二、周六发团,并且注明报名办 法为:第一,电话咨询旅游线路;第二,传真签订旅游合同;第 三,指定银行账户存款;第四,十人以上可以上门服务等。由于 报社在排版时失误,将每人旅游费用3200元人民币排版成320元 人民币。外地游客通过电话向旅行社提出参加某种旅游线路 旅游,他在电话中问道:“一切都按照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内容办 吗?”旅行社接待人员给予了肯定回答,并告诉了他开户银行账 号以及出发时间。随后将320元人民币存到了该账号上,并 向单位请了年休假,按照预定出发时间提前赶到了旅行社。当 某被告知旅游费用是3200元而不是320元时,他提出不参加旅游 了,但要求旅行社退还320元并赔偿双倍费用,还要承担其路费、 误工费等,理由是他依照报纸上的条件已经与旅行社达成协议。 双方协商不下,遂以该旅行社欺诈消费者为由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思考题 1、该旅行社在某市日报上刊登的旅游广告是要约吗?为什么? 2、该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否满足提出的赔偿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