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 2018 年 3 月 , 与甲公司订立经营用房装修协议 , 约定由负责组织人员施工 , 装修费用 50 万元。装修过程中除装修材料外的所有费用一律由自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自行承担,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订立协议后 , 即组织人员施工。 4 月 1 日 , 在接受指派从事高处作业时摔伤 , 造成 8 级伤残 , 发生各项损失 65000 元。欲维护自已的权益 , 咨询相关律师。 请问 : 1. 与甲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为什么 ? 2. 索赔应以谁为被告 , 为什么? 3. 与甲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为什么 ? 4.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是否需申请劳动仲裁 ? 为什么 ? 5. 本案中 , 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如果承担责任 , 承担何种责任 ? 6. 设若属于某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 , 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指派为甲公司从事装修工作 , 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