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乙公司持有5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15%的股份;丁公司持有10%的股份。截至2011年底甲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1200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A、B、C同时为乙公司董事;董事D同时为丙公司董事;董事E同时为丁公司董事。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包括A、B、C和D在内的7名董事。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鉴于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1200万元公司债券即将到期,计划于2012年3月再次发行2000万元公司债券。 (2)2011年12月公司总经理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董事A提议由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董事D、E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3)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丁公司原持有的10%的甲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丁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甲公司承继。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逐点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