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7年1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 300万元,已坏账准备200万元。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同意乙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B专利权和所持有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全部债务。根据乙公司有关资料,B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0,已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持有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当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即办理完专利权的产权转移手续和股权过户手续,不考虑此项债务重组发生的相关税费。甲公司将所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准备长期持有所取得的丙公司股权(此前甲公司未持有丙公司股权,取得后,持有丙公司10%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长期股权投资)。20×7年3月2日,丙公司发放20×6年度现金股利500万元。 20×8年3月2日,甲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按市价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1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800万元(含交易费用);3月20日将回购的100万股普通股奖励给职工,奖励时按每股6元确定奖励股份的实际金额,同时向职工收取每股1元的现金。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9~12 问题: 第 9 题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