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 000 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法定公益金。该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 有关事项如下。 (1)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自2003年1月1日起将一套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年限改为5年。该套设备系2000年12月28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原价为8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采用直线法折旧。按税法规定,该套设备的使用年限为8年,并按直线法折旧。 (2)2003年底发现如下差错。 1)2003年2月份购人一批管理用低值易耗品,价款6 000元,误记为固定资产,至年底已提折旧600管理费用。甲公司对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的方法,至年底该批低值易耗品已被管理部门领用50%。 2)2002年3月3日购人的一项专利权,价款15 000元,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期均为15年,但2003年未予摊销。 3)2002年11月3日销售的一批产品,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已经确认收入300 000元,但销售成本250 000元尚未结转,在计算199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未扣除该项销售成本。 要求: (1)计算2003年该套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的折旧额。 (2)计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2003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的影响额。 (3)编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