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甲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小张通过内管信息系统查询到如下信息:(1)A品牌卷烟4月份共销售183,该品牌3月份销量为112。(2)B品牌当月销量97,其中4月11日销量18。(3)零售户张某4月份共订购卷烟448条,四次访销记录分别为98条、102条、80条、168条。(4)营销中心本月3次对零售户的结算账户做了变更处理。(5)零售户4月份订购卷烟528条,3月份订购数量为147条。(6)C品牌卷烟4月份销量105,其中日销量前三位的日期为:4月8日、14日、23日,日销量分别为17.3、13.5、12。 小张对上述信息进行筛选后发现,A品牌卷烟生产商因货源供应不足,3月份合同中约定40卷烟未发货,于4月3日补发了该批卷烟;烟草专卖局于4月份查处了3起甲市C品牌卷烟外流到的案件。另外,小张还了解到,零售户某向专卖部门反映,4月份,烟草公司送货后的次日,有人3次到其店中收购本地平销的Y品牌卷烟。对于零售户某反映的有人3次到其店中收购Y品牌卷烟的情况,甲市烟草专卖局能否用实地检查的方法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可以,应调查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