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25%,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为10%。甲公司2011年年初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1000万元,盈余公积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2011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以每股11元发行普通股100股,支付发行佣金、手续费等20万元。 (2)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 (3)以每股10元价格回购股票100股。 (4)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房地产账面价值100万元,公允价值120万元。 (5)因会计差错调减期初留存收益15万元。 (6)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享有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份额为-12万元。 (7)盈余公积补亏200万元。 (8)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 要求: 编制甲公司发行普通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