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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 2 0 × 7 年 5 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 100 万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 6 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收到所购物资后两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 2 0 × 7 年 12 月 31 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 12 月 31 日编制 2 0 × 7 年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 5 万元。甲公司于 2 0 × 8 年 1 月 30 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 60% 。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甲公司财务报告经批准对外报出的日期为 2 0 × 8 年 3 月 31 日。(注:本例只是接到法院通知,并未真正与债务人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要求: ( 1 )判断该业务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并说明理由。 ( 2 )从甲公司的角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3 )计算该业务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