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职工所在的化肥厂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险 金额为5000元,在此之前,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若干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金额总 计3000元。2011年7月5日因公出差,乘车保险公司承保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医疗费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途中发生车祸,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 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抢救期间花费医疗费3500元,经裁定,车祸责任全部由 汽车方承担。请你就下列几个方面的不同意见,做出切实可行的选择。 在是否行使代位追偿权的问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