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通过投标获得了某住宅楼的施工任务,此工程地上18层、地下3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3 420 m2,建设工期450 d,2011年8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25日竣工,工程造价3 165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总包单位于7月24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8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5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4 d。 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请他们向业主要求索赔。 事件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 事件4:总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后用于本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此项试验业主支付。 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 d。总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事件6: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 事件7:在做屋面防水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 事件8:在进行工程结算时,总包单位根据投标书,要求外墙涂料费用按发票价,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 1.事件1发生后,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事件2发生后,土方单位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为什么? 3.事件3中,土方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是否妥当,为什么? 4.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是否应批准总包单位的要求,为什么? 5.事件5发生后,监理工程师是否应批准总包单位补偿工期的要求,为什么? 6.事件6中,返修的经济损失有谁承担?指出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 7.监理工程师处理事件? 8.事件8中,监理工程师应支持哪种意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