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比较法教授克雷波在《比较法、法律改革与法典编纂——国内和国际透视》中写道:“……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在人、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法律规则是基于根本不同的道德宗教价值观念的。在财产法或劳动关系法领域的某些社会价值也是如此。在这两个领域,‘法律移植’……即将具有某种社会价值的法律引入不存在这种价值的法律辖区中,必然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在商务活动领域,并不具有如此根本的差别,以至于不同国家的观念就不能交错繁殖。”根据以上论述,下列关于法律移植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当代世界,虽然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但往往会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这样就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在处理同一问题上的法律手段,完全不必把自己封闭起来,一切都自己从头做。
B.
当代世界,虽然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但却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移植的方法来实现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在落后的的土壤上建立起先进的法律制度。
C.
法律移植必须注意输入国和输出国具体国情的相似性,否则,法律移植的预期目的就很难得以实现。
D.
在法律移植问题上,必须克服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就会引入“书本上的法”,没有实际意义。